想到这里,方凌不忿跑到门口,指依森吼道:“给老娘听着,一个月内不许离开A市。”
恩,这个嘛,方凌是有这权利,但是需要开书面通知。依森可以向法庭上诉,这种案例一般三天内开庭。方凌拿不出证据,行政通知书就会失效。
依森也是吓一跳,反省自己也确实白痴到了极点,虽然知道来Z部门不是谈生意,但是自己一点都没准备,实在是说不过去。那一分钟,看着方凌脸色慢慢转黑,依森内心是很抱歉的。但是品牌不能乱说,依森不知道自己店铺是否有权代理销售名牌品牌。
不过依森被骂也很不爽,死丫头你能把我怎样?
半小时后依森回到店铺就知道,死丫头真能把他怎样。
“我们是缉毒处,接到匿名举报,怀疑你们店铺内藏有丨毒丨品。我们查询了你们店铺的销售等记录,认为你们店铺营业非常可疑,这是刑拘通知书,你们两个跟我们走一趟。”
这个理由真的无法反驳,就冲依森在七组那的表现,明显就不是做生意的,现在又有匿名举报。可以申诉,但是检察官询问营业上的问题,怎么回答呢?依森发现自己犯错了,不应该太客观估计警方和法律的关系,没错,法庭宣布你有罪,你才是罪犯。但是丨警丨察有权调查嫌疑人,而自己在七组谈生意的表现足够丨警丨察怀疑。
营业额多少?每月多少税?投资多少?为什么开电器开关店?货从哪调的?进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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