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购买食材的员工应该没有时间将人的碎肉参进猪肉里,因为想要不被人发现,肯定要适度地进行搅拌。员工在路上,如果有这样的举动,很容易被人发现。而且员工在法医推断的死者死亡时间和抛尸时间,有不在场证明。
包子铺的其他人也不太可能,除了有不在场证明,厨房很狭小,他们有任何小动作,其他人都会看的一清二楚。于是乎,最大的嫌疑应该在屠夫的身上。进到讯问室的时候,屠夫已经坐在屋里了。
他的妻子和孩子在警局里等了他一整个晚上。
屠夫见我来,马上站了起来。屠夫说话五大三粗,满嘴的胡渣,他求我放了他,说他真的没有杀人。我让他坐下,开始了讯问。
我:“你和妻子在剁肉的时候,门是开着还是关着。”
屠夫想都没有想,说早晨的空气好,他们一起床就把房子的门开了。
我:“剁肉的时候,你和妻子离开过吗,我是指,上楼。”
我去过屠夫的家里,屠夫的房子有两层,一层是用来剁肉和吃饭的地方。屠夫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说他剁完肉有和妻子上楼去换衣服,那个时候天还没有全亮,他记得他上楼的时候有去关门,但只是随手一推,有没有锁上就不知道了。
屠夫觉得他只是上楼去换个衣服,一楼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他也没有怎么在意。休华扔圾。
讯问到这里,我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是屠夫的,他有没有杀人动机还不得而知,但他完全没有必要将人肉卖给西单的包子铺,因为那样很容易让警方怀疑到他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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