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原因,他从小就很叛逆,十六岁,于同龄人而言,可能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学生,但他不一样,他十六岁就学会了开枪,像他父亲一样游走在黑与白之间。他第一次举枪,所指的不是别人,正是曾贤,因为曾贤动手打了他母亲杜月萍。
杜月萍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在曾煜的眼里,她几乎汇集了新时代女性的所有优点,唯独一个缺点,被他视为眼中钌肉中剌,就是对曾贤一味的崇拜和溺爱。曽贤动手打她,她不仅不会还手,反而在曾煜拿枪威胁他的时候,义无反顾的向着他。
曽煜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疯狂也最愚蠢的爱就是杜月萍之于曾贤。
现在的他无法理解,那时候的他更是不能理解,曽贤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她,为什么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对他死心塌地。他曾无数次看到杜月萍身上的淤青和痕迹,全都是曾贤一手造成。他印象中杜月萍有一个习惯,每一次身上添了新的瘢痕,她就会坐在化妆台前,用粉底一层一层的遮盖,因为她不想让自己狼狈的一面落在他眼里,她知道,他看到了,会心疼,她不想让他担心。
遇见洛雪的那一天,他还沉浸在对母亲的追忆里,当时的洛雪梳着和杜月萍一样利落的低马尾,脸上的妆容一样的津致,有醉酒的客人侵犯了她,在她的脖子上留下了半个吻痕。她就蹲在吧台下面,做了和杜月萍一样的动作,用粉底一遍一遍的涂抹,企图遮盖那块丑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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