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在文具店购买十几只钢笔,文具店肯定会配一个袋子,四名女生没有必要用鉴定袋,而且,现场没有再发现任何店铺会配送的普通袋子。当然。这只是一个按照常理推测出来的可能,也有可能那么多钢笔的确是四名女生出于某种目的购买的,但是那么多钢笔想要藏在身上不太可能,如果她们提在手上,农舍的主人耿富裕也肯定有印象。
温宁问会不会是第四名女生带去现场的,所以耿富裕没有发现。耿富裕并不知道第四名女生也去了,因为向耿富裕租借农舍的时候,只有那死在农舍的三名女生,第四名女生是后来才去的。
温宁的这个猜想也让我否定了,根据目前的证据,可以说明前三名女生是空手去的,她们很可能为了方便,将请笔仙所用的纸和铅笔放在了身上,至于那盏烛台,还有他们所吃的水果,都是由耿富裕有偿提供的。通过询问,耿富裕否认了那把用来截肢用的水果刀是他的。
温宁假设前三名女生空手而去,其他东西都是第四名女生后来带去的,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第四名女生没有必要用警校的专用袋带去现场。温宁的说法是建立在假如第四名女生是凶手的基础上的,如果第四名女生是凶手,她根本没有要隐藏现场痕迹的意思,所以也不会将装水果刀和钢笔所用的普通袋子丢弃,让警方找不到。
案件进展到这里,再加上鬼书来源的线索,温宁终于逐渐抛开了第四名女生是凶手并且畏罪自杀的假设。他点点头,认为我说的有道理,并让我继续分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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