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不如张扬所想,陈青云与孔祥庆等人做完调查笔录后,当晚上就离开了禁毒支队,张罗与他的三个同伴则被关在看守所。
朱长空是本案的经办人,他按照曾检察长的要求,第二天将案卷整理好,亲自送到省检察院,他去的时候,蓉城市检察院的检察长也在他办公室,蓉城市检察院的批捕证就送到蓉城市禁毒支队。
张扬没有想到蓉城禁毒支队的动作如此迅捷,他还来不及找关系、吴钢还来不及采取措施,蓉城公丨安丨局就办理了所有的手续。
也难怪,这个案子情节太简单,有蓉城人民医院的验血单,这是铁的证据。其实还有个杀手锏捏在陈青云手中,如果案子不出现意外,他就不会抛出手中的证据。
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张扬知道再找公丨安丨厅没什么效果了。而他与检察院的关系很紧张, 曾经因为检察院找他要案子的证据,被他拒之门外。
落在张扬手中的人,他想放就放,想收拾就收拾。恰好检察院要求提供证据的几个人很“懂味”,张扬当然不会将证据交出去,孔凡孟出面协调也无济于事,结果他将孔凡孟与检察院的人都得罪了。
剩下的途径就是法院了,好在他与中院、高院的关系都不错,在两级法院留有不少“内线”。
这次将孔凡孟得罪狠了,他已经知道,被诱吸丨毒丨的三个女孩子都是省直机关负责人的女儿,事情不好摆平。要当事人改口,恐怕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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