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她以前是一本书里的一个高脚鬼,身高两米。外貌俊秀,因受到主人的欢喜的执念而变成鬼魅,替他主人做饭洗衣,照顾生活起居。可他高中后便将他遗忘在老家,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看过她,她的怨气顿起,躲在书中修炼成灵,为报复当初主人的忘恩负义,便缠上的了他的子孙,我同桌是女人她主人的后代,自从她发现我同桌极为偏爱书中的一个狐妖角色的女子,于是便要那狐妖从书中起身,迷惑我同桌,等狐妖吸足了我同坐的精血,我同桌就会死亡。一直到现在,狐妖已经吸取了我同桌大部分精魂,本躲在书中不能见光,但却没相到有人将狐妖那页翻了出来,狐妖见光焚烧,因为吸了我同桌的精气,狐妖死我同桌也便死。
事情的前因后果就是这样,我刚准备的匆忙,没来的急想好怎么和女人说,但是不说的话,我同桌就真的要死了,于是口不择言的把我的意识用铃铛传给女人,对女人说:“你本就是以为他祖先而活,又有什么资格去恨给你生命的人,倘若不是他用执念将你唤醒,恐怕你到现在都是一本早已腐朽的书,如果真心是为了想感谢她的主人,便将自己的怨念散去,尘归尘土归土,何必为了怨恨而去伤害曾经带给自己欢乐的人?”
可是我说的话并没有什么用处,女人仍然是一丝都不肯放过我同桌,并且说只有我同桌死了,负她的那个人才断子绝孙,不然她无法放下她心中的怨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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