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朗顿了顿,冷不丁地说了一句:“你挺适合穿白色的。”
我不再说话,把那个很少背的浅白色包包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安安静静的。
吃饭的地方,以前张明朗经常带我去,从深大小西门走出去没多久,一条街都是吃饭的地方,很多家我们都尝过,但是那时候我们最爱的是鸡煲。
周六人多,到处都是青葱的面孔和青春的身影,人声鼎沸,我们坐的是比较外面的位置,人没那么多。
但是张明朗玉树临风地坐在那里引起了挺多他那些小师妹的瞩目,对那些目光充耳不闻,上了碗筷之后,他要了两个酒杯。
以前他没有自己带酒的习惯,今天他自己带了两瓶红酒。
倒是没多大讲究,他给两个杯子都倒满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挺正常的,不聊过去,不展望未来,都一堆堆的相互客套的话。
比如我,拼命地感谢他,说他是一个好老板。
而他,大概因为故地重游念及过往也懒得跟我抬杠,让我以后好好干活别惹出乱子来。
可是酒壮人胆,没几杯下肚,都有点晕忽忽的时候,有点摇摇晃晃的他冷不丁冒出一番话来。
我没有听错。
他说:“陈三三,其实我知道你为了什么离开我。根本就没有什么高中男同学那回事,你的底线,不过是30万。”
不远处的人依然欢声笑语,桌面上的觥筹交错剩下的一番狼藉也依然如此醒目,酒精带来的晕眩还在我的脑袋里面横行霸道,但是张明朗这番话,像是在我耳边丢了一枚『炸』弹,把我炸得半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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