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出院后,张东辰必须住校,除非学校放假,否则禁止出校门,当然,有特殊情况例外,须报“张东辰成长委员会”批准,金波是这个委员会的委员长。
四,也是最后一条,禁止张东辰以任何形式介入县城江湖事务,商业除外。
上述四条,基本算是把我给软禁在育才里了,可谓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幸好,这个条约有个期限,为期半年,等九月份,我升入高二。前面的三条,自动解除,但最后一条,关于不让我参与江湖事的条款依然有效,到我高中毕业,方能作废。
说到底,全是为了我的安全。
此后的一个月,我都在医院里消停地养伤,和上次住院一样,赵倩、江影帮我把教材搬过来了,在这边自学。遇到问题,积攒起来,到周末赵倩会过来给我答疑,她也解决不了的,带回去问老师,再告诉我,这样能跟上教学进度,避免课程落下太多。
一个月后,我顺利出院。
这一个月里,发生了几件事情,我觉得有必要交代一下。
第一,龙歌事件,各方都选择低调处理,没有涉及官司,就当没发生过这事儿,作为导火索的我的案子,也被注销了,档案里写的是误抓了我,凶手另有其人,已经伏法(找了个在事件中死亡的人代替了之),后续处理方面,双方死伤的人员着实不少,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孙大炮负责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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