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经常跑车的人警惕性都比较高的,他很清楚一车渣土的价值,所以当有人以数倍重金索求的话,势必会加以提防。这种堤防往往体现在将出车的事情告知朋友或者家人,以防遭遇不测。
其次,犯罪嫌疑人如此的谨慎,他怎么可能贸贸然去找一名陌生人呢?
最后,风险太大,对于司机来说,醉驾相当于在刀尖上跳舞,仅仅是金钱显然不足以做出支撑,势必还有其他更为关键的因素。
三,无论是方向盘还是仪表台处的血手印,都说明车祸发生后司机曾经有过自救,唯独没有挣扎或是与人扭打的痕迹。由此还是可以认定,司机在死亡的前一刻都没有任何防范,依旧满足熟人作案的条件。
“疯子,我们先把尸体抬出来,等高洋回来之后,让他立刻带人核实司机的身份,随后展开全面的排查。”分析完之后,李剑示意我搭把手。
“好。”点头的同时,李剑的话也让我猛然一惊,才想起来由于忙着勘查现场,我们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行车本呢?
驾驶证呢?
交警有没有根据车牌锁定车主?
或者说,司机本人就是车主?
这么重要的情况,交警到场之后没有了解和取证吗?
“两位,你们打算怎么处理尸体?”就在我打算喊的时候,那名交警负责人走了过来。
“尸体我们要带回局里做尸检。”既然司机有着明显的他杀征象,那么我们就必须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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