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这个剥皮,不是剥别人的皮,而是剥自己的皮。
施术者需要先物色一个人,将自己的灵魂一点一点分离出来,种入到这个人的灵魂里——至于怎么种的,按照判官的说法,人是肯定没办法做,只有鬼才行。
也就是说,你还得先养个鬼,养个对你完完全全听话的鬼,要不然,抽离灵魂的时候,那鬼可以轻易就杀死你。
至于其他还有什么步骤,判官也不知道,反正在灵魂种完以后,施术者就要开始剥皮,剥自己的皮。
据说,人的灵魂是与皮肉相连的,只有完全将自己全身上下的皮都撕开,人才能出现灵魂与躯体分离的感觉。
这事情我倒是听说过,有一种所谓的“行为艺术家”,就善于使用各种尖钩、刀刃,刺穿自己的皮肤,将自己悬挂在空中,据说那种时候,就能够切切实实感受到自己的灵魂。
人皮剥落,灵魂离体。
当灵魂种子一点一滴的开始发芽,目标就会渐渐陷入一种精神分裂的状态,或是沉睡,或是苏醒,一直到被施术者的灵魂完全蚕食替代,以达到【换命】的目的,而根据目标者的身体情况,一副身体可以用几年到十多年不等。
“当然了,”判官说:“这种术法,后遗症也很明显,每使用一具身体,就会增加一段时间的沉睡,轻则一天,多则四五天。”
我有些没听明白:“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你换过一具身体后,你就变成了精神分裂,一天是一个人。如果换过了一百具身体,那么,你就需要等一百天后,才能做回一天的你,然后再等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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