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05 16:37:09
1、
二十载岁月悠悠过。
沈臻依然不清楚高中时代的自己是怎样“莫名其妙”地暗恋上那个叫陆希的家伙的。
假使非要解释,她只能迷信地归结为上帝安排的孽缘。
最初对这个人的印象也就是:年级里念书很好经常被拿来表扬的同学;人长得真瘦,跟竹竿似的;文艺晚会上演奏钢琴,看起来并不是那种书呆子。
再多也没有了。
到高二文理分科,沈臻念文,陆希读理,班级重新调整,陆希巧合地成了她的隔壁。
平时班级往来,沈臻碰见她的次数渐渐多了起来,但她并没有异样的感觉,直到某次两个班级联合举办的活动课。
在那次活动课上,不知谁想出玩“击鼓传花”的游戏,两个班级划分成几组进行。
沈臻和陆希恰好分在了同一个组。更恰好,从操场某个角落摘来的充当“花”的一束狗尾巴草好死不死地传到了沈臻手上。
按照游戏规则,拿到“花”的人必须表演节目,对沈臻来说倒不是什么难事。她落落大方地站起来,以一贯的自信开口介绍,孰料底下有理科六班的男生纷乱起哄,非要问她名字怎么写云云。
沈臻一时被问得愣住,想了想,正打算开口时,一道声音冷不丁地响起。
“不就是那个的臻吗?左边是至于的至,右边是秦国的秦,”沈臻认出了说话的这个女孩子正是陆希,她的神情颇是不耐烦,对着带头起哄的男生说:“阿畅,你别说你连这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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