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二十多年前,当年的陈志还是一个义天的小混混了,靠收保护费为生,虽然陈志只是个小混混,但因为聪明并且够狠,所以手中上管着好几条街呢,在义天也属于当红炸子鸡。
每天晚上,陈志都会去这些街巡逻,有一次,长乐带队踩上了义天的地盘,陈志收到风后,立马叫人与之对抗,那一次长乐突袭,准备周全,陈志临时叫来的那些人根本就不是长乐的对手,打了没一会就落败了。
大家逃得逃,受伤的受伤,陈志也受了伤,而且挺重的那种,还被长乐的混混追杀,好在有一个女人,在陈志穷途末路的时候拉了他一把,将他藏在小巷子呢,那晚的第一次见面,陈志便爱上了这个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女人。
江湖人的感情就是这样,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陈志便与这女人发生关系了,但陈志知道,他无法给予这个女人幸福,他是真的爱这个女人,因为爱她,所以不能自私的将她留在自己身边,过着这种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日子。
于是陈志找了个理由跟这女人分手了,之后,陈志继续过着混混的生活,直到一年后,这个女人再次出现在陈志的生活里,并且抱着一个孩子,她跟陈志说,这是她和陈志的爱情结晶。
陈志当时愣住了,看着女人怀里的小孩,他有点不知所措,但是下一刻,他从哪孩子的眼神中,很快便意识到,这样的生活不就是他一直追寻的吗?所以他放下了江湖恩怨,选择和这个女人在一起,过着短暂却快乐的一家三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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