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们调查,刘芸丽曾经是你的婆婆?”
“是的。”
“她有两个儿子,你花钱救了她的小儿子,但她并没感激,还对你诸多辱骂,而她的大儿子,也就是你的前夫,是你把他送进监狱的?”
“他犯了法,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刘芸丽因此事在你公司门口闹过,又在你住的小区门口闹过,还冤枉你将她推倒在地,有没有这回事?”
“是的。”
“所以你因此怀恨在心,找人砍伤她对不对?”
“不对!”我厉声反驳道,“我没有做过,就连她受伤,都是明宇打电话告诉我的。”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误的推断,虽然不排除任何一种可能性,但我讨厌他们这种假设的猜测,难道就因为刘芸丽毁我声誉,而我就要找人砍伤她吗?
不是打人,而是砍人,随时会要人命的,我又不是嗜血成性的疯子,做什么要找人砍伤刘芸丽,胡乱编排也得有个度吧。
本以为等招进新秘书交接工作后,我可以功成身退的,花更多时间去维系我和梁家二老的关系,谁知现在又出了这种事,而我还被怀疑是买凶的幕后黑手,是目前唯一的嫌疑人,所以需要被扣留在警局四十八小时。
大约过了三个小时后,梁学琛带律师来保释我,因为律师的交涉,又有我不在场的证明,警局不得不放人,但我不能离开本市,要随时等候传话协助调查。
从警局出来后,疲惫的我被梁学琛打横抱起,他迈着沉稳的步伐往前走,低沉吐字:“不用怕,有我在你身边,没人能伤得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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