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豫点了点头,他想不到自己身边居然还有人敢于任事,连他本人都已经放弃了多时,这些人仍然不肯放弃,实在令人感佩莫名。
然则,感佩归感佩,他仍旧没打算与这些人共同进退。
“大河挡不住神武军,如果想活命尽快组织人离开,否则一旦受到内外夹击,到时候算想跑也跑不掉了,知道吗?不要心存侥幸,神武军远你们想象要强大的多,没人知道秦晋用兵为何如鬼神一般,也许只有老天知道吧……”
“殿下如何长他人的志气,灭自家威风呢?将士们尚有一战之决心,他们敢来,我们便敢战,大不了人死卵朝天!”
这话说的有些滑稽,宦官哪里还有什么卵呢?
李豫忽然想笑,但他马憋了回去。
他十分清楚,这样做是对李会的羞辱,像李会这么终于自己的人实在已经是凤毛麟角。正常人都在逃命,而且唯恐逃得慢了,只有这个没卵的人,领着部下留下来,肯为之拼命。
这种经历给李豫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群臣不可信,唯有阉人是个例外。
阉人对于群臣来说,一直是不被放在眼里的,甚至没有人将之视为竞争对手。
但是,李豫暗暗发着誓,如果他有重新掌权的一天,身边的负责领兵权的重要职位,一定要留给阉人。
因为只有阉人才不会背叛。
“报……有人,有人打进来了……”
忽然,军吏急惶惶的赶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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