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好的周末,岳皑忙于谈情说爱,撇下了吴若初孤苦一人。没了好友的陪伴,吴若初在校外索然无味地逛了一阵,渐渐发现自己穿着的鞋子很是夹脚,越走越痛,只得打道回府。在商业街出口,她搭上一辆出租车,在后座忿忿地摆弄着自己顽劣的鞋子,抬眼时却看到窗外正好停住了一辆摩托车,骑车的人摘下硕大的头盔透了透气,又重新戴上,一发动就开了出去。她惊得下巴脱臼,赶紧拍打着司机的座椅,“师傅!跟上前面那辆摩托车!快!”
这是她作出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跟着他,别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至于别的就先不管了。
周末的路上要比平时更拥挤一些,噪声纷杂,喇叭车铃响成不甚协调的合奏,路灯一盏盏亮起,每当有灯光打在脸上,吴若初都吓得不敢直起腰,生怕魏荣光后脑勺长着眼睛,就算隔着头盔,也能明察秋毫地将她的不光彩行径尽收眼底。司机显然也不是什么跟踪的老手,掌握不好火候,跟得一时紧一时松,吴若初冷汗都快急出来,司机倒是气定神闲地敲着方向盘,“小姑娘,我可不敢保证能跟住啊,你也知道,汽车这么个庞然大物,要跟摩托车,实在不太容易,啊呀,你别催我嘛,到时候撞了车可不是好玩的。”
红绿灯接续闪过,前方魏荣光骑车的身影潇洒耐看,初夏的微风带着近海气味,吹得他浅蓝色的衬衫飘动起来,仿佛一整季的风就该是那样的颜色,马路上灰尘弥漫,车辆繁多,他却如同遗世独立般刻在吴若初眼中。她从来没有这样期待过自己能够追上一个人,没有为别人做过这种好笑的蠢事,她藏身在椅背后,从视野的罅隙中牢牢盯住他,好在他开得并不快,有时还会停下来歇口气什么的,似乎很享受这不急不徐的车程。每当他从汽车的间隙里插过去,吴若初都着实以为要把他跟丢了,然而转过下个街角,他依然在目光所能触到的地方从容地行着。市中心高耸的大厦逐渐转变为边缘的平房,吴若初心头怦怦直跳,感觉自己越来越接近目的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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