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心伤透了,大闹王天昊的婚宴她身不由己。
男人的婚礼让她如遭雷击,所有的希望全都化作了一滩冰水。
恬妞是坐两天两夜的火车赶到大梁山的。
十年前她就喜欢上了王天昊,那时候的王天昊勇猛异常,勇斗匪徒,为了将她救出来,怒闯大戈壁。
男人拉着她的手,不但穿过了茫茫的大沙漠,奔袭了七百多里,还将纹身男跟大胡子两个匪首生擒活捉。一身的英武豪气至今记忆犹新。
他们还斗败了野狼群,在荒凉的沙丘旁相偎相依,七八天的时间一直紧紧靠在一起。
她感受到了男孩的英武豪气,也感受到他彭拜的心跳。
那时候,她就被王天昊迷得神魂颠倒。
只可惜那时候太小,生理没有发育成熟,要不然恬妞还真想跟天昊将生米煮成熟饭。
王天昊在大草原生活的三个月,是恬妞最开心的时光,他们一起观看叼羊,一起观看姑娘追,还一起听哪儿的老人拉马头琴。
熊熊的篝火旁,洒下了一男一女多少笑声?
按说,恬妞的家境不错,有成群的牛羊,爹娘也算是成功的草原生意人。
可她就是觉得配不上王天昊,王天昊的母亲二丫是一代女富豪,女强人。他的爹老子是大梁山首屈一指的企业家。
想要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就必须要出得厅堂,进得厨房,上的牙床。必须要有涵养有素质,有文化。
所以恬妞一直在拼命学习,十年的时间,她高中毕业,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又上了两年的研究生,最后考了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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