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也有喜欢的牌子,却并不挑剔,一圈走下来,还真有几双千悦心动的!
转身,她便从柜上拿了两双下来:“哪个好看?”
她拿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款,一款是高跟小短靴,皮质,很简约,一侧的边上有个金属扣的装饰,拉链上是带些复古的皮扣,百搭的黑色,很时尚;另一双则是微微带点弧度的平底小靴子,浅灰色的磨砂皮质,鞋面拼接的同色皮毛,上面还竖着两个小耳朵,看起来像是小兔子,却又不张扬,萌萌地,甚是开爱!
回神,殷以霆明显有些慢半拍地回道:“都…都好!”
看着面前一手拎着一双鞋子比来比去的千悦,视线中,另一抹模糊的身影却开始重叠:
‘浩,你喜欢哪个?’
‘浩,这个凉拖很可爱,对不对?一对小兔子,啃着花,抱着萝卜,好有爱,很像我们,对不对?’
‘可惜是凉拖….这个…我也好喜欢!’
另一边,比对着,千悦说了半天,却始终没得到回应,便拎着鞋子跑了过来:
“老公,你想什么呢?喊你半天了…哪个颜色更可爱?”
这次,千悦手中只拎了那款兔耳的小矮靴,却是同款不同色,一个黑色,一个浅灰。显然,她是更中意这款。
“黑色,百搭…浅灰,好像更明显一些…”
一瞬间,殷以霆的脑海里却闪过朱青秀放下凉拖的场景:她没有选兔子的凉拖,而是选了更适合上班的高跟时尚凉鞋!亚刚场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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