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是比你们都先认识他,但是我的年龄跟他相差十岁,我们之间有代沟,而且之前我非常讨厌他。”
说到以前,那种讨厌他的那种情绪一不小心又流露出来。
稍微整理了一下,说:“有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他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天天去我家喝酒,也不是我家啦,是我哥用我家改成了饭店,他就在我哥的饭店喝酒,几乎是天天去喝酒,也不是天天去喝酒啦,QQ哥是业务员,经常出差,出差在外他喝不喝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回到桂城后,他就会天天来我家喝酒,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就叫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后来我从我哥哥的嘴里才知道,那个女人是他的大学同学。喜欢一个人,把她娶回家就得了,何必借酒浇愁?能有点担当不?后来我哥告诉我,他的那个女朋友喜欢大城市生活,他不想让她跟着他来小城市受苦,所以放弃了,就整天借酒浇愁,麻痹自己的脑神经……”
可能是很久没有找到一个倾诉的对象,李静像竹筒子倒豆子一句不留地抖出来了,听得潘美莲一惊一乍的。
不用问,她也知道李静说的是自己。毕竟那是两人的初恋,两人都用情很专很深,要不然她也用不着五年才答应林雪峰的求婚了,也不会在新婚之夜的第三天才把自己为他守身如玉的身子交给林雪峰了。
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她提议秋天当林雪峰的伴郎也是为了刺激他的神经,只要他的一个眼神她就立马跟他走,哪怕是在婚礼,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跟他走,可是他没有,当时他连一个正眼也没有给她,好像是从来没有认识她这个人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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