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可不傻,他们稀罕的是东西可都是高档货,而皮毛在那个时候正是一项能够获取高额外汇的手段,其中东北的貂皮首当其冲。
当年东北有条件的生产队,几乎家家都有养貂的任务,野人屯地处偏僻,和周遭几个乡村划归到统一的公社管理。别的乡村都有貂皮作为任务,可是野人屯也不例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进到屯子里的水貂是养一只死一只,几个月忙活下来,不仅没有创汇反倒是让公社蒙受了损失,这才当年可是相当大的罪了。眼看着每年一次的皮毛上缴时间就要到了,公社主任也是急得团团转,不能交差不光是工作能力的问题,在那个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的年代,弄口牢饭吃吃也是很有可能的。
于是有人当时便提出可以用其它动物皮毛进行代替,这野人屯别的东西没有,山里跑的各种动物多了去,当地人也会用一些诸如鹿皮之类的给自己缝制一些御寒的衣物。而在送取了一些皮毛的样本后,公社里回来说上头看中了选去的一件狐狸皮,这种动物有着松软而柔顺的尾巴,非常适合欧洲一些贵妇们制成大衣上的围子,于是便敲定,一只水貂可以用三只狐狸皮代替。
当时给野人屯下的任务是三十只水貂,那么总计便需要上缴九十只狐狸皮,因为好大喜功,又索性凑了一百只,时间节点是过年前必须要完成。
苗老爹说,当时屯子周围的林子也有些狐狸出没,不过这些狐狸从不到屯子里来,更加不会干偷鸡之类的事情。这是一件政治任务,必须是要完成的,生产队长也只能硬着头皮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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