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王安石将木棉销售收为国有,许多人也反对的,说是与民争利,现在看一看,与什么民争利,只不过与一群心黑得不能再黑的商人争利!
可王巨仍我很反对。
这种暴利是寄托在物以稀为贵上的,一旦蔗糖产量跟上去,就不可能产生这种暴利了。
不是不能收为国有,后世那么多的国有企业,难道得全部私有化吗?
但这得有一个前提,高效廉洁。
试问现在的宋朝能做到这一条么?别的不说,就说茶叶,这得产生多大的利润,结果呢,宋仁宗时最低一年纯收入只有几十万贯,逼得许多大臣不得不提出通商法,朝廷不管了,交给商人茶农自负盈亏去,国家只得商税。
还有盐与酒,这个收益不错,然而在账面上只是毛收入,也没有计算各个官吏的成本,如果将它们计算进去,最后又有多少收益?
而且茶盐酒是买扑买钞制,销售这块朝廷很少插手,王安石却直接插手了销售这一块,无形的成本会更高。以宋朝的各种冗,从种植到生产再到运输销售,得产生多少浪费,又有多少人会从中贪墨,并且会造成增加多少官员与胥吏?
其次现在的宋朝适用公有制产业么?
还有,若是按照王巨去年的做法,其利润是商人与朝廷均摊的,那么朝廷就有大义用榷法将棉花管理起来。以后会有私商情况,但不会产生严重的混乱。现在朝廷一起领手了,又是暴利,又是“与民争利”,会产生多少私商,会产生多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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