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致诚的钢笔字写得好,毛笔字写得更好。林浅看过他习过的字帖,苍劲大气,颇有名家风范。闲暇时,他也会在家练字。此刻,书桌一角,就摆着砚台和毛笔。
林浅也不知哪里来的冲动,铺开张大宣纸,磨了点墨,就提起毛笔,开始写字。
对于没练过书法的人,写出来的毛笔字,只能勉强一看。她写的第一行字,就是:“虚则实之、实则虚之”。
等她写到第三行“草船借箭、暗度陈仓”时,书房的门“咔嚓”一响。
厉致诚推门走了进来。
林浅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应该是刚洗了澡,换了件黑色短袖T恤,下面是深灰色休闲裤。短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看起来就像个……刚打完篮球回家的小伙子;又或者是富家公子居家时的随意装扮。
可他浑身的气场却不是这样。幽沉的眼静静望着她,不急不缓地走了过来。比林浅见过的那些三四十岁老谋深算的男人,还要沉稳慑人。
林浅低下头,继续写字。
她的心情其实有点复杂。刚刚在客厅,也不是故意从他身边跑开。
可当时……就是想一个人呆会儿。
厉致诚见她低头不语,好像写得极为专注。他也就不急着开口,而是慢慢踱到她身旁。看一眼那字,唇畔倒是浮现笑意。
林浅虽然眼观鼻鼻观心,但其实眼角余光都跟着他转。看到他笑她的字,顿时有些讪讪,闷闷地又冲冲地说:“我写着玩儿,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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