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代课这段时间,几乎都住在学校的宿舍里,而他与连默正好住在同一间宿舍。某次,她去找连默,大着胆子向他告白,但是却闹了个乌龙。
她把告白的对象搞错了,被告白的人是郭玉,她还记得,当时郭玉说了一句特别幽默的话,“向学长告白,还搞错了对象,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把你这学期的成绩当掉?”
当时她哪顾得上会不会被当掉学分,窘得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慌慌张张跑了,连送给连默那条绣着自己名字的手帕都顾不上捡。
再后来,她每每看到郭玉,都觉得尴尬,渐渐的,她慢慢注意到他,比方说他上课时总会有小动作,比方看见有人打瞌睡,他会慢慢走过去,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踢对方一脚。
算不上什么光彩的小动作,可是就是让人觉得没有那么有距离感了,反而还觉得很亲切。
人们都说,对喜欢的人,他做再讨厌的事都是可爱的,对不喜欢的人,他做再好的事都是厌烦的。所以喜不喜欢一个人,不是他做了什么,而是你喜不喜欢他。
追求郭玉,是她人生中一个最大胆的决定,后来她总是会默默的关注他,追逐他的影子,也会利用一些不懂的专业知识,刻意去找他,让他给她讲解,从而更进一步了解他。
对郭玉,她用尽了他一生的热情,这样比起来,她当时追求连默,还真的是不用心。
后来,他们顺利的在一起了,那个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法学院,走上了仕途。他们一个星期才能见一次,可是她很开心,哪怕相守一个小时,也觉得一周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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