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凌风并没有伸手接那瓷瓶,而是恨恨道:“山不转水转,有机会再较量!”
邋遢大叔指了指蔡修戈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摇头。
他又指了指李云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再度摇头。
邋遢大叔笑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像你这样地方的公子哥,当年我跟抗美加在一起踩死踩残的没有百也有大几十吧,回去吧,京城水深,容易淹死人。今天如若不是我欠过你大伯的人情,或许我今天也会让你后悔出现在这里。”
潘凌风见他说得轻松,也没有往心里去,对他来说,抗美这个名字是陌生的。只是他没有看到,不远处的蔡修戈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神情激动,贴着裤缝的双手几乎在颤抖——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时代,那是一个为了国家和人民甘愿奉献一切的时代,那是一个不讲个人荣辱只顾民族大义的时代。
而那一切,都与那个叫王抗美的男子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邋遢大叔见潘凌风还一脸忿忿,笑着道:“你回去告诉潘国良,以后你不要轻易出蜀了,嗯,你说,是当然一脚将他踹进京大未明湖的那位说的,你看看他究竟什么反应。”他笑得风轻云淡,这些年看得多了,见得多了,有些事情,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潘凌风几乎是夺路而走,那金六指也想走,却听李云道轻声道:“金万清,你等一下。”
潘凌风脚步顿了顿,但之后没有丝毫凝滞,不再管这金六指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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