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乐瑶、童子两人吃完午餐之后,便一起来到了那间没有店名的客栈,老板依旧坐在前台抽着烟,他的表情有些落寞,因为他即将告别这间陪伴着自己5年的客栈。
乐瑶依旧带着墨镜和口罩站在我身边,童子则站在我们的身后,生怕被乐瑶的星芒刺伤似的。
我环视这间客栈,终于对他,说道:“老板,我决定要这间客栈了。”
他点了点头,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份客栈的转让合同对我,说道:“这上面的条款你要觉得没问题就签了吧。”
我拿起看了看,实际上并没有多少条款,只是简单的表明我需要一次性支付给他5万块钱的转让费。
和这样的人交流不需要赘言,看明白了合同后,我当即在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他将合同给了我一份,身后的乐瑶替我支付了那5万元的转让费,而他又为自己点上一支烟,甚至没有再看这间客栈一眼,只是默默的从办公桌下拖出了一只行李箱向外面走去,却又在门口挂着的那把吉他前面停了下来。
我来到他的身边,带着善意,说道:“这把吉他如果承载着你的过去,你可以带走的。”
他摇了摇头,道:“不用了,也许有一天她会回来,这把吉他会告诉她:我曾经在这里等过。”
“那你留下个联系的方式吧,如果有一天她真的会回来,也能找得到你!”
“当我决定离开西塘,她能不能找得到我就已经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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