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乘电梯下楼的时候我给郑霖旭打了电话,说了方瑞要约我吃饭的事。他听起来挺高兴的,带着笑意说,“挺好。”
远远就看见方瑞,她穿了一身米黄色的碎花裙子,及踝短靴,头发绑成一个斜辫子,看起来青春得如同高中生。再反观我,虽然方瑞要比我大上一岁,可是一身白卦,素颜朝天的,倒显得老气许多。
方瑞把我带到一家面点,她的两个女同事已经再吃着了。我点了一碗牛肉粉,而方瑞点了海鲜面和饮料。
聊天中得知,方瑞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员,公司离医院挺近的,步行也只要五分钟左右。
一个短发同事突然问,“方瑞,你以前不都是和你的医生欧巴来吃饭的嘛,怎么今天换人了?”
方瑞尴尬而警觉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转头瞪她。“这位是我嫂子,你这话若是让她误会了,我该当何罪!”
短发同事明显僵住,那笑容都是僵硬的。“哦!我的意思是,你和你哥情同手足,今天没见他来有些奇怪罢了!”
她特意加重情同手足四个字,算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吧。
方瑞把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笑嘻嘻的说,“我现在都有嫂子了,还要大哥干嘛!我嫂子可是人美心善的好人呢!所以我已经光明正大的把大哥踹了,以后只和嫂子勾肩搭背的。”
也许是我多心了吧,她这话,说得好像她以前也和郑霖旭勾肩搭背、亲密无间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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