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时候,估计那只公鸡也有些慌不择路,甚至冲过了几条比较热闹的街。这可把我害惨了,幸亏敢见义勇为的人比较少,不然我肯定会被扭送进派出所。
没办法,我身上被泼了一盆鸡血,看起来像是罪犯在逃命。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可没心思去辨别我身上到底是鸡血还是人血,见到我之后都惊恐的躲开,眼神中除了恐惧还有鄙视。
最让我蛋疼的是,我发现还有人躲在暗处用手机偷拍我。这么一闹腾,估计我很快又会成为名人,说不定也能上个头条什么的。
很快,地面上已经找不到零零散散的血滴,时间久了鸡血估计都流干了。当然,对这只诡异的公鸡,也不排除它伤口愈合的可能。
这并没有对任冰华造成任何影响,她坚定的按照一个方向追过去。小县城总共也没多大,从南跑到北半个小时绰绰有余。
当我们走到了城郊的时候,任冰华突然转了个弯,朝一片低矮的平房走过去。看起来这里应该是拆迁区,每间房子的墙壁上都用红色的漆写了个大大的“拆”字。
刚走进这片曾经的居民区,我闻到了恶心的腐臭味。这里的居民基本上已经搬了出去,小山一般的垃圾堆在已经废弃的街道上,西瓜皮烂菜叶之类的垃圾在夏天很容易腐烂。
我渐渐明白,任冰华是故意放走了那只鸡。她当时不是没有抓住那只鸡的能力,而且这一路上她也很容易找到那只鸡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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