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25 14:35:00
刚看到一个帖子说,新婚夜她老公给了她奇耻大辱,我想说,有人能比我更惨?新婚夜老公和三陪缠绵,我拿着菜刀却砍不下去。
先说说我们为什么结婚,为什么走到这一步。故事长,你们标记下慢慢看。
古语有云,冤家路窄。
我和林城的重逢正验证了这句古话。
三年前,我把林城他妈逼成神经病,林城带着对我咬牙切齿的恨跟我睡了一晚上,天还没亮,他只穿着『内』裤,啪啪啪过后残留的温度还在,他就翻脸不认人,一个枕头扔过来叫我滚,马不停蹄的滚。
第二天一早,他叫来了随家仓精神病院的人,亲手把他妈送进了精神病院。
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半夜林城把我赶出来过后我根本没走远,,站在他们家小区门口一颗大树下一直等到天亮,树上滴下来的雨水一点点浸湿我薄薄的衬衫,我站在清冷的晨风了等着看他亲手把反复挣扎的赵苏云塞进精神病院的车。
看着赵苏云满脸惊恐,我站在大树底下笑得花枝乱颤,像个神经病一样。
活该。
杀人偿命太划算了,她这种人就应该活着饱受折磨,最后悔恨而死。
那天过后我离开了南京,带着我姐姐的骨灰孤身一人到了南县,一个坐落在祖国西部的还算发达的小城市,我改了名字,以前叫顾婉静,现在叫顾澜。在南县,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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