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几天,一群朋友聚会,我为了一句什么话把这位曾经请我吃过一次饭的朋友得罪了。他咬牙切齿地说:“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前几天,我去香格里拉饭店买了美国加州的酱小牛肉,去长城饭店买来西班牙产的胡萝卜,去友谊商店用外汇券买了专供外国人的波罗的海鱼子酱,还有高级的奶油,吃得你小子满嘴流油,可是你一转眼就忘记了。那些小牛肉还没消化完吧?”
我感到浑身冰凉,这时悔之莫及。我恨不得把自己这张不争气的嘴巴用胶布封了。你当年吃煤块不也照样活吗?你去吃人家那点胡萝卜丝和粉丝干什么?实在馋了你自己去买一麻袋胡萝卜把自己吃成一只兔子也花不了多少钱,但你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听人家的,就要承受人家施加到你身上的侮辱。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记性,像狗一样,记吃不记打。当时气得咬牙切齿地发恨,但过不了几天就忘了。又有一个朋友请我去吃饭,上了一只煤球炉子,炉子上放了一口锅,锅里放了十几只虾米,一堆白菜,还有一些什么肉。吃着吃着我的凶相又原形毕露了,那朋友就说:“看看莫言吧,吃的一上桌,又奋不顾身了!”
一句话把我的心彻底地凉透了,因为吃人家的东西所蒙受的耻辱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我怎么这样下贱?我怎么这样没有出息?你实在想吃,一个人下个馆子不就行了吗?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你想多么凶恶地吃就多么凶恶地吃。你吃光了肉把盘子也舔了也没人嘲笑你。你自己经常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忘了自己是一个乡巴佬,人家那些人从根本上就瞧不起你,压根儿就没把你当个人看。人家有时找你玩玩,那是无聊,那是天鹅向水鸭子表示亲近,如果水鸭子竟因此而想入非非,那水鸭子就惨了。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就像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面粉一样。我还发誓万不得已跟人家在一起吃饭时,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抢先付账,我付账,那么即便我吃得多一点人家也就不会笑话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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