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4-07 17:45:05
继续:
我遇见的这个人是我读师专时的同学贾恭闻。在我眼里,他即不是东西也不是什么好饼。我和他曾是好哥们,最后却成了情敌。因此,我不愿见他,也懒得见他,见到他就勾引起我那耻辱而失败的恋爱往事。
由于我刻意的躲避,我和贾恭闻毕业后就再没见面。他的音讯是我和几个同学相聚时,在酒桌上听到的。同学相聚在酒桌上,淡笑风声,其中,最让大家乐不可支、津津有味谈到的,就是贾恭闻与他老婆的处女风波。
读师专时,贾恭闻就写得一手好字,而我写字恰恰如鸡叨食时爪下留下的痕迹,就这一点,他不知在我面前显摆多少回了。我常常无话反击,就用粗话痛击他::“你的字好,也不能当男人工具,没看你比我多长什么!”
“哎,你错了,那是男人的幌子、招牌,在女人面前一亮,踢头三脚比男人工具好使,那是一个铺垫的过程,你不能刚与人见面,就亮出工具吧。”
他在生活实践中,还真就把他的字当成诱骗女人的幌子了。
日期:2012-04-07 17:45:32
读大学期间,我迷恋上了一位女同学。这位女同学满身诗情画意,脸蛋、身材、气质、语调等都给人缤纷的想象。看着这位城市精粮细米养育出来的美女,我这个农民的儿子真是大开眼界。心想,将来如果能娶上这么一个媳妇,没做过一次饭的我会天天下厨上灶,一天天美味佳肴地伺候她,把她养得白白净净、细皮嫩肉的。白天以视觉鉴赏她,晚上用触觉享受她,那该是怎样的日子该是怎样的人生?。因此,我明知没有希望但我还是满怀希望去追求她。胆子大的让人瞠目结舌,有事没事找茬和人家闲聊。听说这位女同学写文章很有一套,诗歌、散文在市级报刊上也露过脸,这给了我溜须吹捧她机会,当然也给了我表达爱意的机会,我几乎把我所有的文学积淀全都派上了用场。老师布置一篇散文习作,题目自选,侧重抒情。我一看机会来了,决计好好写写,认真地酝酿感情,以便感情在写作时不断喷发。我费了不少脑细胞,终于把作文写完了。写时,偶尔也流了两滴眼泪滴落在稿纸上,眼泪干了以后发现泪痕不够明显,便往稿纸上狠狠地吐了几口唾液,于是,稿纸上便有了近视眼也能看清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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