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休接过来,却看上书:吾兄文烈亲启。
字迹苍劲,铁笔银钩。曹休顿感一股杀气扑面而来,忍不住赞了一句:“好字!”
曹朋的字不好看,在当初也是极有名的。
不过倒是没人在意此事,因为谁都知道,曹朋是在中阳山长大,没有受过太多教育。而后成就,全都是他自己拼出来……但是曹朋还是很不高兴。特别是在娶了黄月英之后,苦练书法,渐渐有了自己的风格。
一开始,他的奏折是黄月英代为书写。
曹操说:“友学过于文秀!”
到后来,曹朋书法大成,曹操则称赞说:“友学可以独当一面了!”
这字,是门面。
写的一手好字,绝对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
曹休打开了书信,眯着眼仔细看完,忍不住摇头苦笑道:“友学而今已官拜司隶校尉,仅在卫将军下,与四征相齐。怎地还如早先一般,喜欢冲锋陷阵?
他带了多少人,前往赐支河首?”
“回都尉,曹将军除了本部白驼兵和飞驼兵共一千五百人之外,还有河西五镇抽调来的四千精兵,共五千五百人。清一色骑军,一人双乘。”
“嗯?”
曹休一惊,连忙问道:“那带有多少辎重?”
“只十日军粮。”
“嘶!”
曹休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五千五百人,十日军粮……友学,你疯了不成?
你难道不知道,那窦茂手里尚有十万精兵,你这点人马,如何能对付得了?
万一曹朋有个闪失,那绝对是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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