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0 18:59:28
[续前]
左宗棠一直认为:“汉回仇杀,事起细微”,希望汉回之间,最终能够“释纷解怨,共乐升平”。起先,他认为,“关陇肇衅,曲不尽在回”;到后来,则进一步直截了当地说:“关陇肇衅,曲在汉民”。
左宗棠的这种说法,是否真有道理?可以摘录一个例子供作参考。曾经在陕西担任道员、署理巡抚等职的张集馨,在回民起义爆发之前的咸丰八年(1858年)有这样的记载:“陕西临潼县,回汉素不相能。回庄报赛演戏,汉民往看;及汉庄演剧,预貼告条,不准回民往看,回民竟不往观。有稚回担负果实,赴戏场售卖,为汉民横殴,受伤甚重。群回不服,赴临潼县申诉。县令倪印垣不管。控至第三次,反加扑责。”
这里提到的那位倪印垣,曾经在回民起义的引爆点华阴县担任县令,是个“絮絮聒聒,无异村妇,吏治本无足观”的人,这种早该撤职的官员,却受到侍郎王茂荫的保举,称其为“奇才异能”,并极得当时的陕西巡抚曾望颜的赏识,不仅从华阴县调到靠近省城的临潼当县令,还让这位倪县令自己填写先进事迹,作为上奏的依据,打算进一步保举,担任更高的职务,只是由于这种提拔需要时间,所以才暂时在临潼县留任。
由于县令的这种态度,被责打的回民不服,便只好自行解决,集合了数千人前往汉村讨公道,发生械斗,结果回民杀死汉民十三人,汉民杀死回民六人。因为杀伤人数不相当,汉民又在大路上截杀了跟临潼械斗毫无关系的蓝田回民三人,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官府派去二百名士兵进行弹压,并且放话:如果回民不遵约束,将派兵进行剿洗。张集馨认为,“向来地方官偏袒汉民,凡争讼斗殴,无论曲直,皆压抑回民。汉民复恃众欺凌。”这些做法都是非常错误的,“若论正办,先将倪令严参重治,然后分回汉之曲直,而平理之,必可相安无事。乃曾卓如(望颜)以倪印垣系其特保,回护不参,又不明事理之轻重,故作呓语。卓如在陕暴虐,官常疾之如仇,恐非吉祥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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