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孩子就是参孙,他终生要做“拿细而人”,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称呼,这个“拿细而”大约是分别出来的意思。一般来说,做拿细而人需要当事人起誓离俗一段时间,基本相当于自愿出家。因此一般来说有“拿细而人之愿”的人并不罕见,这有点像现在缅甸盛行的适龄男子都要出家做一段时间的和尚,即使是一天也算是完成了一个重要的生命过程,没有什么奇怪的。同是做拿细而人,参孙与别人的不同在于:1、并非自愿,还没出世就已经被指定;2、不能还俗,终生要做拿细而人;3、身担重任,从此将开启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做拿细而人很清苦,他们也必须一生不饮酒、不接触尸体、不剃发。说虽如此说,参孙这个拿细而人却是大大不同。这是一个极其雄壮、力大无穷的年轻人。也许是父母老来得子的娇惯,还有对自身强大的骄傲,参孙除了没有剃发之外从来没有认真遵守过任何关于拿细而人的清规戒律。打架饮酒对于他来说是家常便饭,甚至于眠花宿柳在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可为之。
狂放不羁的参孙一天天长大,很快到了婚娶的年龄。参孙的家乡在琐拉,此时的非利士人已经十分强大,以色列人时刻受到他们的压迫。许多非利士人移居渗透来到以色列人的地盘,比如说琐拉西南大约5、6公里的梭烈谷中有个叫做亭拿的地方,这里面已经是一个非利士人的定居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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