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诸葛亮传》的记载是“凡三往,乃见”,意思很清楚:去了三次,才见到。虽然“三”这个词在古代往往是个约数,指多次,但前面加个“凡”字,在这里明显是个确数,就是指一共三次,不是一些人推测的不止三次。
出山二十年后,诸葛亮在《出师表》中也明确提到:“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谘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以诸葛亮的为人处事来看,他不是个好摆谱爱虚荣的人,不至于夸大其词,往自己脸上贴金。何况仅仅过了二十多年,一些当事人还活得好好的,诸葛亮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可能性实在太低。
综合这两点,三顾茅庐确凿无疑。
但偏偏有另一种说法,出自鱼豢的《魏略》和司马彪的《九州春秋》,认为是诸葛亮自己跑去求见刘备,结果没有得到重视。刘备再现了当年编草鞋的风采,正拿着牦牛尾巴编织工艺品(在电影《赤壁》中似曾相识)。后来诸葛亮献计,刘备把荆州一带的流动人口组织起来,该收税就收税,该出力就出力,该征兵就征兵,从此实力大增。刘备才重新认识了诸葛亮,待以上宾。
这个说法似乎能自圆其说,不但描绘了刘备编牦牛尾巴的细节,这似乎符合刘备年少卖草鞋的经历;又写出了诸葛亮得到重视的原因,这似乎更符合常理,否则让一个天下枭雄三番五次去请一个寸功未立乳臭未干的年轻人,会让许多人(比如鱼豢先生)觉得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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