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11-27 11:34:26
十三、归人还是过客
我这人天生口味怪异,不吃甜食,喝酒也一贯追求苦、辣、涩,对各种甜酒一律敬而远之。唯独朗姆酒,偶尔会来上那么一杯。尽管这酒甜的发腻,原料还是甘蔗汁。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把甘蔗带入美洲,一时之间,西印度群岛上甘蔗园星罗棋布,成为海那边欧洲大陆的甜蜜工厂。甘蔗园的土著和黑奴们用榨糖后的甘蔗渣酿造成一种饮料,深夜里一群人守着篝火边喝边舞。
温和的加勒比海季风轻抚着他们黝黑赤裸的胸膛,月光下高大的面包树、凤凰木树影婆娑,美丽的鸡蛋花和木槿常开不败。原本坚硬冰冷的生活就这样被点缀出些许温柔。
随着蒸馏和贮藏工艺的发展,朗姆酒逐渐发扬光大,成为六大基酒之一,独有的甜蜜口感无以伦比。
最好的朗姆酒出自古巴,因为长期受美国经济制裁,基本没有出口,市面上常见的所谓源自古巴的百家得,其实产自波多黎各。古巴人自得其乐的喝了很多年,在浓浓的手卷雪茄烟雾中醺醺然陶陶然,培养出乐观的天性。
我年轻的时候崇拜格瓦拉,经常遥想,这位天下第一轴人挂印封金离开古巴一脑袋扎进玻利维亚浩瀚无边的原始丛林时,行囊里会不会也装着一瓶朗姆。
后来我在梧桐路一家酒吧里看到张放大的照片,格瓦拉同志的亲密战友,菲德尔卡斯特罗同志一身戎装端杯朗姆,嘴上咬着根雪茄,身边是一拨眉眼柔顺青春年少的中国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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