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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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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孟皓的话说,我和他能够成为朋友,是属于“一见钟情”的那种类型。第一次见孟皓不过十三四岁的光景,他没有和大多数同学一样在指定的日子到学校报道,而是在我们正式上课以后的某天下午,突然被老师领到班里来,告诉我们他即将成为我们的新同学的。那天孟皓穿的相当帅,米黄色的背带裤,白底小红格子短袖衬衣,乳白色的小皮鞋,午后的阳光透过教室的窗户照在他的身上,像个小天使。同桌的女孩一见来了这么个超帅的小男生,兴奋得两条小短腿在课桌下乱蹬。孟皓带着微笑,腼腆地自我介绍并向大家问好。然后老师向孟皓介绍班干部,“这是班长齐亮亮”,我第一个站起来,用很洪亮的声音说,“你好孟皓,欢迎来到初一一班!”孟皓说那天他站在讲台上,扫了全班一眼之后,就知道我肯定是个班干部。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全班就我坐的最直,脸上的微笑最职业。然后我告诉他,我看到帅哥露出的微笑一般都很职业……

14岁那年我第一次遗精,由此判断认识孟皓的时间,正是我从少年期进入青春期的时间。那时候打死我也不会相信我会是同性恋,我只知道我很喜欢和孟皓在一起,不管干什么。初二的时候我们上课传纸条,一开始互相写些笑话或者说说同学间的秘密,后来写着写着小纸条竟成了折叠成的一颗心,看的时候费老劲拆开,写上几句再费老劲折好。这段往事我跟孟皓确认过,他证实说有。我问他纸条为什么要折成心型呢,他说那时候好像流行这样的。我又问他到底是谁先在心型纸条上写上“我喜欢你”的,他说这个得回去查一下档案。到了初三我们没在一个班了,他的教室在我们那层楼的最西边,我的教室在最东边,于是每到课间我们便到中间的楼梯那去说会话。晚餐后晚自习前,我总要和他抱在一起抱很久。现在我怎么也想不通那时候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在一群同学中间那么自然而然地抱在一起,没有一点尴尬,同学也没有丝毫的奇怪,仿佛这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一样。高中没能在一个学校,但几乎每周一封的书信,成了维系我们关系的重要纽带,这些信,我到现在还好好地保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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