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年春天,暗香常常愁眉苦脸,喜怒无常。这种变化还有一些别的情形,自然逃不了木兰尖锐的眼睛。
暗香的地位当然不止于一个丫鬟。甚至于桂姐和曾太太也知道经亚喜欢她。但是素云现在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是经亚的妻子,家里已经承认了这个新形势,因为总比经亚到外面去寻欢取乐好。暗香现在由于接触渐多,富家的女儿的行动习惯她也学会了。她而今快乐而满足,经亚有时候还觉得她够美的。她现在穿得好,只是在平常日子不敢太讲究耳环手镯,衣裳也不敢剪裁得像小姐的衣裳那么好,因为习惯是这样,丫鬟模仿小姐的衣服,只要够新式就好,但不可以至争奇斗胜的程度。穿高跟鞋,那时只是贵妇的特权,北方的女仆不可以乱穿。暗香总是穿一件长袖子的褂子,用以遮住左胳膊上一块烫伤的红瘢痕,那是以前一个女主人用热烙铁给烫的。由于木兰的做法和地位,全家对她或和她说话,几乎像对姚家的小姐一样。但是她仍然是个丫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不是。由于她过去受苦的经验,最初来此过温和舒服的日子,颇觉不安。渐渐习惯于新环境之后,才开始接受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礼貌和相互的尊重,不过仍然觉得自己是有点儿过分。对自己社会生活上地位的提高,她十分喜欢,于是便表现出乐于取悦于人,而自己对什么事情也诸多满意。因此上等社会那套人情世故矫揉造作,她一直学不会。再者,由于过去一向坐惯了末座,而今只要再往上升一个座位,也就十分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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