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个人身上光彩夺目的地方,恁是谁,都是应当喜欢的吧,而为什么是那个人,是因为只有那个人能包容我的任性,我的小心眼,我的挑食,我的小暴力,我没有来由的小忧郁小情绪,我的欺男霸女,我那数不清的缺点,让我可以肆意的做我自己,在他的面前我可以放声肆意的大哭,也可以没有遮拦的绽放出最不淑女的笑容,我能不施脂粉的穿着大裤衩大T恤和他在烟熏火燎的烧烤摊大嚼大啖,而我也只愿意对他任性,对他小心眼,对他显露那个有很多缺点,在他的面前暴露我所有的缺点,我的骄傲,我的脆弱,我的忧伤,可即便这样,我却更加的爱我自己,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变的充实,丰盈,美丽,而他也丝毫不介怀我的种种种种,依然带着宠溺的笑容,给我温暖。
我知道,我爱沈卓,那种切切实实的,脚踏实地的,没有顾虑的,人间烟火的爱。那段时间,我的签名竟然一反常态的肉麻起来---你知道我要的不多,一杯清水,一片面包,一句我爱你;如果奢侈一点,我希望:水是你亲手倒的,面包是你亲手切的,我爱你是你亲口对我说的……
是的,我爱他,
曾经,我是那么的爱他。
六月初,沈卓和教授请了三个月的长假,飞跃了大半个地球回到了我的身边,而那时我的课已经结束,除了监考要去学校,基本就是个没事儿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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