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上,“面临沦为世界二流,抑或三流国家的危险”。普京为俄罗斯选择了一条有别于西方,建设一个“民主、法制、有行为能力的联邦国家”的道路,强调既要避免“极权和专制”,又要防止“权力涣散”。在这条道路上,普京顶着从国内外抛过来的“个人专权”、“新沙皇”的帽子,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具体措施为:(1)早在1998年,普京担任俄总统办公厅第一副主任,负责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时候,他就对俄罗斯国中有国,而这些共和国的领导人又通过地方选举产生,有些地方滥用立法权,甚至颁发有悖于联邦法律的地方法规,挑战国家主权的情况深有感触。他认为这种情况成就了一个个小国事实上的“独立”,导致随便哪一个主体的领导人欲望膨胀,都会给俄罗斯带来分裂的危险。为此,普京在入主克里姆林宫不到两个月,就决定将89个联邦主体划分为七大联邦行政区,即以莫斯科为中心的中央区;以圣彼得堡为中心的西北区;以顿河罗斯托夫为中心的北高加索区;以下诺夫哥罗德为中心的伏尔加沿岸区;以叶卡捷琳堡为中心的乌拉尔区;以新西伯利亚为中心的远东区。随后,普京任命了七名分别负责这些大区事务的总统全权代表,其中有五名来自军队和国家安全局的将军,另外两人分别是前总理基里延科和原独联体事务部长德拉切夫斯基。一批深得总统信赖的“将军长官”走上工作岗位后,加强了联邦对地方的监督,也为地方向总统反映问题开通了渠道。从而使89个联邦主体尽在中央的掌握之中,控制之下。(2)通过斗争,修改了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的组成原则,改变了其代表由各地区、共和国行政长官、总统或者地方议会领导人组成,结束了这些议员按自己需要起草法律的局面。同时使这些地方长官失去了国家级政治家的身份,失去了议员的豁免权,使他们随时有被联邦总统解职甚至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危险。这项改革促使各路“诸侯”必须励精图治,必须与联邦保持高度一致,否则就前程不保,从而彻底改变了地方与中央的关系。(3)通过一系列运作,清理了在苏联解体前后涌现出来的、多如牛毛的政治团体;改变了俄共等反对党多年来以多数席位控制国家杜马,常常向政府发难的局面,使克里姆林宫提出的法案基本都能够在杜马通过。随后,普京充分利用这种条件,先后通过了《所得税法》、《土地法》等多项重要法案,为经济改革铺平了道路。(4)如果说叶利钦时代的改革主要让一小部分人得到了急剧的财富聚敛、而大部分人生活水平下降的话,普京则特别强调和致力于让广大百姓从改革中得到实惠、使人民生活水平切实提高并消除社会分配严重不公的状态,而实现这个目标的措施就是带领人民向几乎“无所不能”的寡头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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