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怀曼想起的则是他当年在郊外一片空地上打的一场橄榄球。这是他那个街区的球队跟另一个街区球队的比赛,他打的是跑锋的位置。赛到下半场时,他脚下已经一点气力都没了,对方的带球队员简直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他前后左右直穿而过,他只好勉强拖着脚步跟东跑西,眼看对方一次次进攻得分,他想起这段事来就要脸红。他本来是想换下去的,却偏偏没人替补。。结果对方几次冲过底线得分,把他们打败了,可是他队里有一个小伙子,却说什么也不认输。对方进攻一次,那小伙子总要大喊加油,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拦截一次,对方得分愈多,他却打得愈猛。 怀曼心想:自己可就不是这样的人。自己不是英雄好汉一类的人物。他今天对这一点领会得很突然,也很透彻,事情要是放在几个月以前,他早就受不住了。可是今天这只是引起了他的沉思。象克洛夫特那样的人,他永远也休想理解;对他们他只想避开点儿,能别碍着他们就行。不过他总觉得想不通: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呢?他们到底老是在那里追求些什么呢?
“这座要命的大山我简直恨透了,”他对罗思说。
“我也是。”罗思又叹了口气。这山范围好大,顶峰好高。他仰面朝天躺着都还望不见那高山之巅呢。只看见头顶上山势巍峨,重重叠叠,从这儿再上去,似乎就都是清一色的磷峋山石了。在丛林里的时候他讨厌丛林,只要有条虫子爬在身上,有只鸟儿在矮树里突然鸣叫几声,他就要吓上一大跳。密密层层的树遮得他什么都看不见,只觉得充天塞地尽是各种各样的奇奥异味,把鼻子眼儿都快堵住了。可是尽管丛林里闷得简直连气都透不过来,他现在倒是宁愿再待在丛林里。这光秃秃的山峦,这凄凉的石天一体的拱顶,相形之下倒还远不如丛林里安全呢。他们还有那么高而又高的山要爬,那更是凶多吉少。在丛林里虽说也尽多形形色色的危险,可现在看来那里的危险却似乎并没有这么严重,至少他都已经提防惯了。但是在这儿,一失足就会粉身碎骨。与其走钢丝,倒还不如闷在地窖里。罗思又气冲冲地拔起草来。克洛夫特为什么不往回走呢?他还在妄想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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