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忍心多看眉姐,她憋了很久才喊了句:"小童,别怕!",她这句安慰我的话让我感动至深,我抿着嘴点了点头,那眼神也在告诉她不要怕,不要担心,没什么大不了.头掉了也不过碗大的疤.何况只是三年.大壮也喊了句:"小童,像个男人一样!".我点了点头.局长的家里人,当然不是他的夫人家里,而是他的弟弟妹妹什么的在那里大叫,对我破口大骂.最后喧嚣被制止,法庭开始审理此案.大概持续了一下午,没完没了的供词,审问,答辩.把我搞的头都要炸了.我想还不如他妈的直接枪毙算了.眉姐他们一直愣在那里小心翼翼的,像是在等待一场生死宣判,并不时地用那种安慰的目光望我,给我打气.大壮给我请了律师,找了很多有利的证据.按正常情况说,这个案子是有利于我的,正如很多人说的那样,他私闯民宅,通奸之类.可是结果是出人意料的,我败诉了,一是小惠做了伪证,说我已经私下协议离婚很久,并且房契在她那,这是我没想到的,房子归她所有.还有我跟别的女人通奸,把财产转移。二是法庭出示假医检说:"受害人被打成植物人之类的",就是说几乎丧命.其实那个人不过是腿骨折了,经过治疗在几个月后仍旧可以行走.我被认为防卫过当,过失伤人.后来我知道,局长的叔叔在省里,是一个大官,用上头的权利压了下来,他们总会找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当时我们对法律基本不通,找的律师似乎也出了问题.这个事不想多说.法庭的事十分复杂,如果写清楚,简直没法写.并且我不擅长去写这些.只能大体地说下过程.小惠是后到的,她进来后,怒视着我,我不屑去看这个女人一眼,她做了伪证,她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我说我在外面先有女人,我和眉姐一直“通奸”,我把三十万财产偷偷转移给了眉姐.还有她和局长是清白的,那局长只是送她回家,因为喝醉了酒在那住了一夜,她当时刚洗澡什么的,出来后就看到了这事.我冷冷地看着她,对这个女人的话,简直就是一种滑稽剧.但是她供词是很有效果的,毕竟当时的情形并没第四个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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