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大壮之后又去了报社,电视台,电台,几乎滨江所有的媒体,大壮和我都有一些朋友在那里,那些朋友带我们去见负责人,听到我们的事后说可以登,但效果也许不大。我知道这里面的事情,我说钱不是问题,能不能在最显眼的位置,大壮说:“只要你们有地方放,钱多少都没事,把头条地方让出来都行!”,那些负责人笑着说根本不可以,不是钱的问题,是规定,寻人启示不可能太显眼。
最后是一个报社的朋友给我们想的方法说可以写一篇文章之类的,带点故事,然后用亲情什么的感动下,那是我第一次对一个人讲述我和眉姐以及妮儿的一点点事情,那个人写成了一篇小文章发了,后来也是在这个人的启发下,我写了点东西,慢慢地开始喜欢写点东西。当然这是后话。
我们给了不少钱,他们把副刊显眼的位置拿了出来,刊登了照片,那个故事写的也“好”,说一个小华侨来到中国找她妈妈,妈妈正在戒毒所,小丫头在找妈妈的途中,不小心走失之类的,妈妈很想它,希望好心人能帮助寻找,那也是第一次暴光了眉姐吸丨毒丨的事,当然没有说名字,我打电话过去问眉姐可不可以说这事,因为这样可以博取公众的同情心,毕竟是整个版面报道,她当时很柔弱地说:“小童,没事,只要能把妮儿找到,怎么都行!”。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