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司法委大会议室人满为患,勐能所有官员齐聚于此,而我,穿着西装坐在了主席台上,在聆听于老师的演讲。
几位仰光大学法律系教授为我们量身定做的法律体系出炉了,小到小偷小摸、大到谋杀绑架,所有刑事、民事责任划分的都很清晰,可我越听越觉着耳熟,好像当年在进大狱之前,在法庭上听到过这一段……
但,我没搭茬,任由于老师逐条逐句的宣读,哪怕有些许整改也无所谓。
今天,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明白于老师宣读的这些法律不过是个幌子而已,在如今的勐能想要把这些条条框框全执行下去,第一个得把我崩了。
可还是没人吱声。
为什么?
因为我都没吱声,他们操那份闲心干嘛?
只是,这些条条框框真的就永远都发挥不了作用么?
想想古代吧,几乎每一朝每一代都有大臣逛青楼违法的条例写进了法律,但谁会真的去青楼屋里把光着屁股的大臣给逮出来?
关键点就在这儿,你要是有一天不顺着皇帝的意愿了,那对不起,个人风纪向来都是他们攻击大臣的最佳着手点。
当然,相比这些,所有人最关注的,还是即将要公布的‘勐能各部门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也就是说,以前那一套行不通了,以后想要继续在一个锅里搅马勺,得换个玩法。
比如治安营将再不参与勐能县的巡逻工作,将这一摊彻底交还给丨警丨察局,同时,于老师还建议将丨警丨察局的二百来人,扩充至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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