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东放下电话后,无比惬意的样子叹了口气。
“叔叔,我不会写歌的。”
花柔低着头的走过来,鼓起勇气:“我也不喜欢,您把那首歌卖给别人来唱。”
“你这孩子,怎么就没有一点奉献精神呢?”
江文东皱眉,刚要训斥,却又想到了什么:“不就是一首歌吗?想要几首?叔叔以后再给你搬过来就是了。”
搬?
从哪儿搬?
歌不都是写的,而不是搬的吗?
花柔满脸的不解时,却被江文东捉住小手,稍稍用力就把她拽到了自己身边。
门开了。
在外和大院孩子疯玩的花眉,刚好回家要吃晚饭。
恰好看到叔叔,把姐姐拽在了他身边的沙发上,伸手捉住她的右脚,搁在他膝盖上的这一幕。
花眉楞了下。
立即就觉得,自己最好再在外面玩会儿再回家。
至于肚子饿了的事,能有姐姐的幸福更重要吗!?
花眉转身跑开。
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花眉心里咋想的,江文东才不会在乎。
他只是拿掉花柔脚上的小拖鞋,拿起那双新鲜出炉的白色小板鞋。
眼眸亮晶晶的小柔儿,趁机双手轻轻勾住了江文东的脖子,轻咬着唇儿,看着他帮自己穿鞋。
哼哼。
要不是看在花柔的外形条件相当不错、准备让她当模特,拍摄大照片贴在路边的份上;江文东怎么可能,会亲自给她换鞋?
不过有一说一。
花柔儿的脚丫,确实好像艺术品那样的美。
套用lsp的话来说就是,可以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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