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辉就是想做一次大案。
但做大案手里得有家伙,还得是厉害的家伙。
王辉有点技术,1987年上半年的时候,他就自制了一把能够击发“五六”式子丨弹丨的半自动步枪,又找人弄来了几发子丨弹丨。
不过,想靠这把枪来抢银行,那还是有点异想天开了。
正好呼兰“杀警”的消息传的铺天盖地,这让王辉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就模仿那个凶手作案,杀警。
丨警丨察手里,可都有好枪。
这货也真是勇,选择白天在市中心作案,因为他觉得:老子手里有枪,怕啥。
第一次抢了吴振亚的枪之后,他感觉还是不够猛,而且抢银行肯定还要找帮手,一把也不够。
当然,帮手不好找,得慢慢物色,但抢枪的事,可以提前。
于是他就盯上了王余馥。
之后警方那边查的太紧,他觉得把枪留在家里不安全,所以找了个地方藏起来。
他也没想到,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藏枪之地,却被一个小孩误打误撞发现了。
更没想到,自己取枪的时候,以为周围没人,却早有丨警丨察蹲守多日。
王辉的被捕也证实了,哈尔滨的杀警案和呼兰的那几起,不是同一人所为。
“那个人”,依然没有消息。
之后的两年时间里,警方依然进行着大规模的排查,所有符合年龄的男子全都被调查了一遍,可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1989年,公丨安丨部刑侦局局长刘文被派往呼兰县参与案件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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