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第一次见面,是偶遇。
一天之内,三次碰到,那就是缘分了。
三次?那天,明明她只见到晨风一次。
安玥喝着咖啡,第一次坐在这里,晨风就坐在她的对面,她点的就是焦糖玛奇朵。
晨风喝的冰美式,当时,她就在想,晨风大概是不开心的,甜,能让人开心,一个喝冰美式的人,要么因为健康,想减肥,他不胖,要么因为喜欢,生活很苦了,为什么不喜欢喝点甜的呢?
他很帅,真的很帅,比照片上帅很多,那种让人见了,移不开眼睛的那种男人,她心动了,可是,她无数次想逃离,因为苏至柔给她的任务。
“你相信缘分吗?一天三次见到你,这就是缘分,我不想错过缘分。”
安玥笑了,初恋总是最美好的。
他说过,她是他的初恋,他又何尝不是她的初恋呢?
只是,现在,他不会相信了。
安玥看到了一只手,熟悉的手,端着冰美式,她抬起头,看向了他。
看到的只是一脸冰冷,那个阳光帅气的老公,被折磨得消瘦了,她很心疼,却说不出口。
分手了,洒脱一点吧!更何况,她不能留恋,三天时间,她必须离婚。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对于安玥来说,还有更加重要的了。
对吧,宝宝。安玥用手摸着肚子,牺牲一切,也要保住这个孩子,哪怕是牺牲他们的爱情,他们的婚姻。
离婚了,晨惠民才会放过他们母子,协议签了,支票拿了,只是为了让晨惠民放心,她也不敢对抗,她知道资本可以让她们母子灰飞烟灭,也许,晨惠民答应留下这个孩子,是亲孙子这三个字,让他动了恻隐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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