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不要了吧。
孙恒赶到时,沈牧野还在二楼,他靠着斑驳的白墙揉额角,手上有血,唇角也有,孙恒知道老板是来找谢时暖的,半句话不敢多问。
“应该在这附近。”
老板随手一指,孙恒便弯腰找起来,不多时,在锈迹斑斑的栏杆上找到了布加迪的车钥匙。
沈牧野上学时就爱玩车,手底下很多车换着开,上班常用迈巴赫,私底下开布加迪更多,今天他出了繁花锦就乘着布加迪走了,陈小姐跺着脚撒了半天娇都没留住。
孙恒猜不出发生了什么能让沈牧野把车钥匙丢到这么玄妙的角落,但终归不是好事。
“沈先生,咱们现在要回去还是?”
沈牧野往楼上瞟了一眼道:“回去。”
孙恒应声跟在身后,小区太小,司机没法将车开进来,沈牧野在暗夜中沉默,直到小区门口,他才开口:“孙恒,前面那条没灯的巷子查查怎么回事,还有那栋楼的声控灯。”
哪栋楼?孙恒只疑惑了一瞬了然:“好的。”
临上车前,沈牧野顿了一下,他回首看向那暗沉沉的小区,突然想起,初相识时,谢时暖的家就在类似的旧楼。
翌日,谢时暖又是第一个到公司,昨夜一番经历让她实在没心情睡觉,倒不如赶工赚钱,小刘没到她就随便泡了杯咖啡,开始新一天的社畜搬砖。
第二个到的竟是陈晓玉,她主动上前打招呼,声音甜甜的仿佛已经忘记了昨天的不愉快,快速翻篇倒也是职场人的必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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