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哥王同知突然派人把我从家里叫到衙门,告诉我说锦衣卫正在调查这件事情。我一听就慌了,锦衣卫插手这件事,那天涯海角都没有我容身之处。”
“我要跑,被我哥拦住了。他说醉莺楼的老鸨估计会供出这件事,锦衣卫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既然锦衣卫插手,我逃是逃不掉的。所以他决定送我去向锦衣卫自首。说只有这样,才能保住他的官职,只有他的官职保住了,在外面花钱活动,说不定才能保住我一条命。”
“我当然不同意,我们就吵了起来,他要出去叫人抓我,我一急之下,拿起案台上的裁纸小刀就捅了他。完了之后,我发现脚上沾有血迹,就用自己的汗巾擦了擦,把汗巾扔了,然后偷偷跑回来拿东西准备逃走,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把我抓到了。”
杨秋池暗自庆幸,多亏有小黑狗追踪,要不然,还真不好一下子猜到是王同知的弟弟杀死的他。
从王福顺的交代来看,这是一件突发性的犯罪,王同知为了保住自己的官职,以便将来也好花钱活动活动,保弟弟一条命,才决定大义灭亲,并马上就要抓人,王福顺情急之下,突发性实施了犯罪。这种突发性犯罪大多是非理性的,正常情况下让人无法理解的。
这样看来,这王同知能大义灭亲,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也还算得上是个比较正直的人。杨秋池有些后悔先前对他太过严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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