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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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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得实在逍遥。累了,有小姐给我捏腰捶腿,饿了有了老鸨给我段水送饭。时间一长,我竟和小姐聊得很开,也顾不得什么忌不忌讳的了,双方一吐身世,竟是同样的命苦。小姐本身是个地地道道的山村姑娘,家里穷,父母年迈且常年有病在身,而弟弟却又能读书,这无疑把家里的重担一股脑的全压在了姐姐瘦弱的肩膀上。

怎么办作为家里的姐姐,虽说是个女人,可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不忍心看着因为读不起书而苦恼。村里是有女人出去打工的,她们说是去什么鞋厂,一个月能挣个好几千呢

第四十三章

鞋厂

她一听,哪里还顾得上犹豫,第二年一开春,就跟已经在城里挣着钱的女人出去了。肩上背着大小包伏就出发了,父亲拄着拐杖一路走,一路送,一直送到村口二里多地。临走时,眼里噙着泪水说:“女儿啊辛苦你了,要是那边不行就回来。”弟弟那天为了挣下一年的学费,跑到人家砖厂替人背砖头去了。一块砖三厘钱。

等到了城里,那些个村里的姐妹没有带她到所谓的鞋厂。而是进了一家足浴店,以前常听村里人说,现在城里的小姐多,洗头房啊,洗浴店啊。都有,可她从来没想到自己会遇上这种店,接下来店老板的一番话,更是让她彻底明白了,原来所谓的鞋厂是骗人的,真正的**才是真。那一刻,她觉得忽然很无助,有一种莫名上当受骗的感觉。她想逃……

“那后来呢”我拉耸着脑袋,像是小孩子听故事一样,听着她讲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后来还能怎么办只能这样呗”

原来,她一走进店门,老板娘就算到了乡下妹子烈,反悔,哪还容得了她啊当晚就派人把她的处子之身给破了。

就这样,连哄带打,为了弟弟的学费,也为了父亲早已枯树般弯下的腰,不再继续下弯,她不得已隐忍了下来。

就这样不知不觉时间一晃快过去一年了,在她床下滚过的男人她已经数不清了,同时,从一开始的摒弃到渐渐的接受。老鸨也就是老板娘,一开始常听顾客反映这**一点都不主动,到后来顾客反映和主动很温顺。靠着一张脸蛋,借着年轻漂亮的身材,和诱人的挑逗。她很快成为了小店的招牌,当初的青涩恶心早已挥之即去。她堕落了……

我赤裸着上衣,她躺在怀里像是被征服的一头温顺小绵羊。

“你打算今后干嘛呢”我问。

“说说你的事把,看你的样子不像是诚心来做这事的!”虽说她是个小姐,但毕竟是读过书的,语出惊人。

“那你看我是来这干嘛的”我反问她。

“不知道,反正就不是来做事的。”

我心中虽也有苦,话都到嘴边了,可我却不想说,我不想失了身份。更不想因为一个小小的**而泄露了行踪。

“有他的消息吗”刘伟背靠着舒适的办公椅,双眼冷冷的盯着眼前的两个人。这俩不是别人,正是那两个倒霉的保镖。

“还没有……”其中一个保镖,很不情愿的说了句,然后羞愧的低下头。本来说,人海茫茫找个人没找到也应属正常,可对于他们俩不一样,刺客是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溜走的,不怪他们怪谁。

“限你们一个月以内,带他来见我,不然的话,你们也别回来了!”刘伟向来喜欢施加压力的做事风格,在他看来,唯有拼死的一战的人才能发挥内心的潜力。说完,“啪”的把文件丢在办公桌上,背一靠,喘着粗气。

跟小姐在一起的时光,在我看来是人生中最为享受,最为轻松的。而小姐却说我,被现实世界压抑的很久了而已。

幸福总是那么短暂,同样,我不认为跟小姐相处的时间是幸福的,但我总觉得又一股轻松包含在里面。夏日的般迎面吹着清风般的凉爽,每一丝划过脸颊都能让人觉得无可挑剔的清凉。而风,除了老狼惨死的夜之外,自认为它是我生命中最为享受的物体。

“你嫌弃我吗”小姐在我离开的那天夜晚,望着我的眼睛,含情脉脉的说。

我是不可能嫌弃她的,虽有她之前的一年间有过这样不光彩的历史,可是,我又何尝不是呢同为天涯沦落人,还有什么好互相摈弃呢

“我没钱了!”我说。小姐的眼中不就是为了钱嘛,哪里会有什么感情呢我想着。

“我不在乎钱,这一行我干累了……”

“你会嫌弃我的,要是干累了,就不要干了,找个好人嫁了吧!”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小姐的一生,短短二十年光阴走来,她已经走得很辛苦了,这不是一个弱女子该走的路。

“我不会嫌弃你的”

“对不起,未来我给不了你!”理了理皮带,挥手掸掸身后的熟悉的气味,我该走了,再这么下去,我是来着里短时间避难的,不是为了寻找刺激。更不是为了寻求下半辈子的归属,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钱包里装的卡和少量现金以外,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时光兜兜走走,不知不觉,从小姐的温柔乡里出来,很快陷入了冬的魔抓中。

小时候,我讨厌冬天,它不比夏日的凉爽,它总是以一副蛮狠无理的姿态摆着我面前,总是用独有的利刃切割着我每一寸的肌肤。幸好的是,那时候,有母亲给我温暖,但有时候还是未能抵御冬的寒冷。

沿街有一家热气腾腾的馄饨店里散飘着勃勃的香味。捂着肚子,这不捂还好,一捂它咕噜噜的直叫唤。

“老板,来碗馄饨!”虽说曾有听闻这些小店里时常用耗子肉裹混沌,但实在是被它的香气逼的受不了,我也管不了许多了。

拾起筷子,热气在微寒的风中,立刻化作微细水珠。眼前升起一团团浑浊的雾气,馄饨让我想起了当初的父亲,父亲虽说后来赌博不争气,可从小到大他却已经为我煮了成百上千碗的馄饨。陷大口渴自然不必说,更重要的是包含的是暖暖的父爱。如果此刻他在世界某个角落,上天能够让他重来一次的机会,那他宁可死也不会去赌了,母亲也不至于离奇失踪,我也不至于独自一人流落之此。

热乎乎的馄饨下了肚,化作一剂抚慰心底伤痛温暖的止痛药,划过食道,温暖了我许久未见半丝热量的器官。一直沿途,所到之处必然温暖瞬间。

“妈的,这小子上哪去了见了他我非得宰了他!”

“可不是咋的。妈的,刘伟这个臭**竟然让我一个月抓到他,现在都过去整整半个多月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再这么下去,看来你我老兄的饭碗就要毁那小子手里了。”

声音有点熟悉,久违的那种,像是冥冥之中的催促。来自地狱的召唤,我听了瞬间毛骨悚然。

起身,我刚想走,里面的两个人也一边交谈一边从帷下走出来。我有立即坐下,用手遮住脸庞,其实我是模模糊糊的看见了那两人的长相,我的判断一点都没错,正是那两个混江龙的保镖。

我开始变得紧张起来,跟当初第一次做贼时的感觉一模一样,恨不得时间马上飞逝而去。好让我度过为难惊险的时刻,“咚咚”他们缓慢的行走的步伐,一步步都踏在我的心里,仿佛都在我的心底烙下印子。

终究他们还是过去了,在他们背影离去的那一刻,我轻松了一口气,一块石头缓缓落地了。正当我心情稍稍平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转身的背影迅速回过头,并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认出我来。我吓的一愣,赶紧拔腿就跑。做贼那会,我曾经以一个老者的身份教导大凡:“作为一名小偷,溜门撬锁可以不会,翻墙头可以不会,格斗可以不会,但是逃跑你必须会,而且是快速逃跑!”关于这一点,大凡也深深的认可,没有什么是比被抓更令人畏惧的了。

当初的教导课程,现在却成了我自身正经历的实战考验,保镖显然是有伸手的,那家伙,我一翻一个墙头,他们立即尾随其后。

“这回说什么也不能让他逃了!”一名保镖兴冲冲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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