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没有钱,心寒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一摸口袋仅仅剩下不到100块钱,凑足两天的早饭。这一刻,我忽然发现我失败了,无论是早已失败的人,当笔挺西装不能再继续为我遮盖羞耻,当气质不再能够为掩藏内心的无奈空洞。我忽然发觉自己一无所有,真正成就失败人生。
抱着耗子,一步一颤的行走在喧闹的街市,暮晨,天气还有点微凉,行人脸色大多挂满行色匆匆。任谁也没有多看我一眼,为了心中的那个梦,苦苦追寻自己的人生足迹了,血已经干了,抹不去的还剩残存的斑斑印迹。
太阳升高了,烈日炎炎之下,竟招来几只苍蝇在追逐我,伴随着我一路颓废前行,浑然间,我已感受不到任何疲惫。麻木,悲愤只会让我对这个社会失去了信心。我决定走!哗啦啦,晴天一声惊雷,片刻间乌云密布,骤然间大朵的乌再次吞噬强光,雨如开始宣泄。一滴,两滴,骤然间,整个天空,整个陆地上都盛开着水花,雨浸透了我的上衣,滴答的水滴滋润迷离着我的眼。
一场秋雨一场寒,雨下过后,冬天不远了。
三天过后,派出所在电视新闻上公布一条死尸认领启事。说是一名醉汉在喝完酒之后淹死在地沟里。
派出所的人是这样说的,一个醉汉一不小心掉进了阴井里。至于醉汉的名字经人辨认没有亲属在当地,不过附近餐馆的老板确定这人外号叫“老狼”现在请,老狼的家属或者亲人前去认领。
等我匆匆赶到派出所的时候,老狼早已因为长时间无人认领被送到了殡仪馆里。等待他的将是烈火焚身,老狼安详的躺在我面前,他就像是一个熟睡的孩子,因为一不小心掉沟里。虽说已经清洗过了,但似乎工作人员偷懒,他脸上仍旧沾满了星星点点的泥巴,我掏出包里的纸巾想为他逝去眼角的污痕,可殡仪馆里的遗容整理员却说,不用了我们会整理的。
不,我还有最后一次看看他的面庞,自从那次他没能干掉混江龙以来,他心情一直低落,加上没啥本事。一直靠着我给他发空饷度日。平日里让他去酒吧赌场看个场子啥的,一般没啥事我绝计不会叫他。他是我的弟兄,自从大凡被郎中大凡耳朵二郎,一个个的随我而去之后,我不想再失去最后耗子和他之间的任何一个人。
他的耳朵处有伤,不像是被磕绊碰的划痕,按我多年的经验来看是被利器刺伤的,阴沟里哪来的利器啊倘若就是有,那也一定是要么直接刺穿,要么划过留下一道深深的口子,怎么会是这样呢这其中一定有问题。
“喂,你好了没该火化了!”
“噢,好了好了!”我眼睁睁的看着我的最后一个弟兄离我而去,眼睁睁的看着他被推进去却无能为力。
第三十九章
成功
走出殡仪馆的门口,我似乎遇见了一个熟人,望着他那张似熟非熟的面庞,我感到有一股寒流逼近我的胸膛,很难受,我想应该是那人带给我的,可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端着老狼的骨灰盒,我失去了目标。
刚刚还端端的天气,行走了莫名的田地上,正打算登山找个幽静点的地方,把老狼的骨灰埋了。突然,黑压压的云朵开始集聚于头顶,不好,要下雨了,山上的农民,赶紧急匆匆的往家的地方奔去。我也想逃,但我却没有家,抬头望着天,偌大的天空,我仰天长啸。960万平方公里难道就没有我的容身之所吗雨开始哗啦啦的下,顺着我的手,流到了老狼的骨灰盒上,湿漉漉的雨滴交汇。
我是净身出户的,身上除了一张卡以外没有钱,再交完殡仪馆的钱财之后,我身上拿不出半个铜钱,为了付老狼的骨灰盒子钱,我甚至当掉了身上唯一值钱的手机和手表。唯一的一张银行卡是属于刘伟酒吧的,早就被董事会的人以莫名理由冻结了,刘伟这是要整死我啊!
瘫坐在地上,水越下越大,哗哗的水声似乎要隔断我与世间的联系。我被披上一层由水汇聚而成的水衣,在面前的一棵老松树下,拾起一根粗木头,往下刨。人一旦倒了霉,喝凉水都塞牙,还没刨几下那根榔头柄粗的树枝竟然断了,泥土很松,我遗弃了树枝,用手接着往下刨,好不容易刨出一个刚好可以安放老狼骨灰盒的体积,还没等我将老狼的骨灰盒放进去,雨水就把坑给淹没了。被谁浸透的上衣,紧绷绷的弄的我很难受,我脱下上衣,开始舀水,雨下的很大,舀完的坑又立即开始积水。雨水顺着我的睫毛,挡住了我的视线,下巴就像一个汇聚的漏斗,水往这里下。
一遍又一遍,不知多少次的重复这样的动作,十分钟过后老天开眼了,雨势小了。水坑里也不再积水,我将老狼的骨灰轻轻的放入里面。扒光松树的老皮,在嫩嫩的枝干上,歪歪扭扭的替老狼写了墓志铭。
我答应他,我一定会为他报仇的,现在就让他安心的躺在这吧。
上天对于我还是公平的,这场犀利的大雨,彻底洗清了我大脑的浑浊。那个在殡仪馆遇到的人,不是别人,就是老狼当年的手下,投靠了混江龙。那个交易的现场,被老狼踩在脚下,这次混江龙卷土重来,这家伙当年被老狼整的那么惨,一定是他,对,我几乎可以断定就是他害死了老狼。他一定是为了报当年的羞辱之仇,出此下策害死老狼。
我在老狼的坟前立誓,我一定替他报仇,还有耗子,不能让他们白白冤死。现在我的命,不再是我个人的,而是属于他们一起的,只要仇未报我决计不能先死。我深深的在老狼坟前鞠了个躬,抖落身上的雨水,擦着灰蒙蒙的夜色,静静的向前方的村子进发。
农村我一点都不觉得陌生,我原本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祖上往前翻三四代都是地地道道种地的平民百姓。到了父亲这一辈,觉得人活着不应该荒废,就想着往好一点的生活发展。看到家乡人,在朝鲜这样的国家靠买点东西发了财,看了有点动心,就卖掉家里的一切,打算出去拼一拼,不管是个好歹,反正这辈子是不想继续安分的窝在农村了。
我很冷,刮骨刀一般的寒风,仿佛要将我身体瓜分成数片。又似乎是在接受千刀万剐刑法,我卷缩在一片玉米地里,人走背运时喝凉水都塞牙,没想到小小的玉米叶子也敢欺负我,平日里名不见经传的玉米叶,在我落魄,竟幻化做一柄利刃,皮肤一旦碰到叶子,立即一道血印子。
远处,那家的灯还亮着,这边都亮着,这点上估计晚饭才刚下肚。现在的农村人不想当年的了,连蜡烛都舍不得点,更别提什么电灯了。现在全都敞亮,电视有人没人,电灯随便点,随便开。早知道会这样发展,父亲如果回到当年的村子,会不会后悔呢
有点累,一股疲倦奇袭着我,我把头埋进手臂环成的圈里。像一只休息中的野鸟,我告诉自己我必须得养精蓄锐,伺机而动。大部分的体力已经在刚才的那场雨中,转化为热能御寒了。现在又冷又饿的我,决不能白白浪费,朦胧中,我多么幻想此刻能有一人能端一碗粥给我喝。哪怕仅仅只是一碗稀粥,我也一定会感谢他一辈子。
日期:2019-12-07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