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地里的确实不好过,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我颤抖着嘴唇。一上一下不断的抽离,我是冻着了,秋的讯号越加猛烈。我卷缩成一团,呼着寒气。
时间终于挨到凌晨,所有的灯都熄灭了,庆幸的是我还活着。手脚还能继续活动,我还有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
颤颤巍巍的爬进一家人的阳台,很高,翻进去之后还有一扇门缩着。暖了暖,我赶紧钻进偏房,农村的房子一般都很大,主人家的只住一间主卧,其余的大多整理了,但却没有人住,是备着留给客人或者外出的子女的。
我当然知道,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就算有人,打死也比这样活活冻饿死要强。开锁的那一刻,我又想起了大凡,这家伙鬼精鬼精的,开锁功夫不是一般常人所能比拟。跟他一起行动了那么久,虽没好好的学,但耳濡目染的总算学会了些。这一回,打开门的瞬间,我确实可以要谢谢他了,没有他,即使我现在溜进来,也开不了门。躺在他们家偏房的床头,我忽然觉得好暖和,就像冬日走进暖室,浑身上下被寒冷封闭的毛孔,又重新被激活了。
啊太舒服了,我多么此刻我就这样静静的躺在这张床上,什么也不想做。可终也明白,梁园虽好非久恋之乡,我是过来避难,随便那件衣服的吃点饭啥的。不是长期这里的房主,身体刚暖过来,肚子就开始闹腾了,我是吃过东西的,在玉米地里我随手掰过玉米不管生熟,塞进嘴里。胡乱的嚼一通,也不知道是啥味道,填饱肚子就行。
行了行了,我去就是了,在夜色笼罩下我蹑手蹑脚从衣柜里翻出几件衣服。是女人的衣服,不管他了,能御寒就行,夜色中也不管什么好不好看,反正能穿就是对了。胡乱的拿起衣服,披在身上。扶着楼梯,一步一心跳,悄悄的往下走找厨房。
农村人家里物品的摆设远比城里人要好得多,家里能装修的地方能摆的东西,统统一应俱全,而且面积远比城里的要大得多。我甚至都有点晕头转向,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加之,身上穿的衣裤太小了。最要命的是裤子没皮带,太小了还不能到大腿根部,只能靠手提着。衣服还好,是那种连衣裙,穿的上,样子可能会难看,夜里,反正也没人看见,不管那么多了。随便他,一切等吃饱了再说。
冰箱里一应俱全,吃的喝的,商店里有卖的它里面都有。眼前一亮“烤鸭”晚上运气不错,这家人还给我留了大半只烤鸭给我。哈哈哈,我心一喜。也不管脏不脏,抓起鸭腿就往嘴里塞,不错不错,味道真不错,比我在五星级酒店吃到过的那个烤鸭要好吃十倍,不,是一百倍。不到五分钟的功夫,那大半只烤鸭祭了我的五脏庙。
似乎还有点饿,我随即拿起里面的一瓶牛奶咕噜咕噜的喝起来。
吃了大概近二十分钟,冰箱里的食物才吃了不到一半,可已经开始打嗝了。我只好拿了只袋子把剩下的肉类包装起来,带出去,留着下回再吃。
接下来首当其冲的事,当然得找件衣服,明个真要穿这身衣服出现在大街上,那路人还不得把我捧成“红人”新一代的大侠啊。手机一拍,往电脑上那么一传,我就算出名了。
顺着这家人的墙壁,我用独门绝技,吸壁功流串到了隔壁那家屋子里。不愧是邻居,这家人的生活条件也差不到那里去,一落地我就觉得脚底一滑,差点摔倒。要不是我换了双摩擦力较好的拖鞋,恐怕我的计划就得败露,倒是准免不了又是被人喊打。
我是冲着他家晾着的西服去的,这套西服想当年我是决计看不上的,顶多值个千百来块,我一看就能分辨出来。想当初,得势那会,我哪套西服不是数千,上万的,都是刘伟给的钱,花起来一点都不揪心。
要不是现在落魄了,浑身上下冻的连件衣服都没有,才会从操旧戈,偷人家穿过的旧衣服。考虑问题,不单单只是眼前,我希望的是深远。学着大凡当初那个样子,我开始在这两户人家里翻箱倒柜的找保险箱,虽说这家里有人,但我朦胧的睡意告诉我现在时间为凌晨时分,正值他人睡意正酣的时候,人的一天在这个时间段是最为疲惫的。所以,即使他们在睡梦在察觉什么,只要不声势造大,主人是不会立即被惊醒,站起来擒贼的。
我提着脚,在两栋房子之间来回穿插,蹑手蹑脚的像只受惊的老鼠。侧卧当然没有保险箱,跟我预料中的一样,索性的是主人还算可以,翻遍了所有抽屉还是找着了一些,一条金项链,零零碎碎加起来的三百块钱,如果是露宿街头的话,够我花个四五天的了。
吃饱喝足,临走之前我没有忘记向主人家表示感激。谢谢这群可爱的人,在我最危难之际赏我口饭吃,还给我钱花。虽然没有让他们亲自招待我,对于我的到来城门四开,好吃好喝随便自个拿,这一点足以让我对他们感激涕零。
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复仇了,刘伟和混江龙两个都不是好东西。尤其是刘伟这个龟孙子,发现可以利用的时候,就百般献媚,语气何等的平易近人,现在呢发现我用不着之后,立马翻脸,甚至比翻书还快,过河抽板还不算更想对我们赶尽杀绝。这种人让他继续活着,指不定还有多少人要受他毒害,一定要灭了他。为民除害,也替我多年作恶赎罪。
翻了翻刘伟和混江龙这两人的旧账,污点还真不少。混江龙本身就是个混混,小时候是,长大了也是,拉帮结派专门攻取他人。没啥本事,坏事干了一箩筐,好在这人算是机警,晓得事。一路领着马仔单刀杀过来发现,没杀出个奔头,觉得不够活泛,不懂得疏通关系。也不知是在高人的指点下,还是自己一摸圆滚滚的脑袋,想明白了,要想生存就得学会低头,巴结人家。
第四十章
败类
要说混江龙算是社会的一个败类,那么刘伟这样的人就是一颗毒瘤。长的越大,危害越大,为官的人不能为百姓做主,却中饱私囊,逼着百姓们捐钱捐物学做雷锋,自己却大鱼大肉的学做和珅。黎民的生死,要死要活关你什么事。
两人不仅是害我弟兄的仇人,更是社会的残渣败类。为了那些被刘伟整的家破人亡的农民工,那些平日遵法守纪的老百姓,为了弟兄,为了小青,更为了我自己。我决定,仿效古代刺客,一刺成就功名,哪怕要我粉身碎骨,为了一个义字也在所不惜。
卷窝在大桥底下,用一根树枝开始在地上谋划我的计划。混江龙是个小角色,哪怕他跳的再高,没有像刘伟那样的给他撑腰,他也飞不出去。首当其冲要干掉的就是刘伟,往常他当镇长那会是相见随时可见,可偏偏现在官当大了,相见一面却难上加上。近距离的杀害是不可能了,我决定采用远距离的杀害。
投毒往政府大楼里的饮水机里下点药,刘伟这个爱喝水,一包药下去,保管他两腿一蹬立马上西天,不过他这种人也上不了西天,只能下地狱受罪。让阎王用十八般刑法,大刑伺候。投毒虽然效果是好,神不知鬼不觉,可万一要是投害了别人那可就不好,没杀死刘伟,倒是把政府里其他的人给弄死了,坑害了别人怎么能行。那就投慢性毒,反正政府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来个一网打尽,给他们加点慢性药品,过个几个月再神不知鬼不觉的死。好计谋,丢进水的树枝在河水里泛起一片涟漪,微波粼粼还闪着光。不成,虽说政府里住了很多贪官,可我现在要下手的地方可是区级的政府啊,里头住的不光是政府的领导,还有大部分的平民百姓,那些个早晨五六点就得起床为这帮鸟官打扫卫生的清洁阿姨们难道要我杀死他们吗还有那些为了一两千块钱工资的保安,轮流守候白天黑夜,替充当看门狗角色,遭人翻白眼拿着微薄薪水不算,还得点头哈腰为他人示好难道要我杀害他们吗我是万万都下不了手的,他们已经很难了,为了一家老小的温饱在外受尽冷落,他们再一死,家里人怎么办
日期:2019-12-07 19:18